廣西擬將房企劃分為四個信用等級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起草了《廣西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擬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四個等級,實行“紅黑名單”的差異化管理。
據悉,《征求意見稿》所稱信用信息,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股東和項目負責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商品房銷售和交付等活動中形成的與企業信用狀況相關的信息。
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一級(信用分值在90分(含)以上)、二級(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三級(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80分)、四級(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四個等級。
《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的重大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為3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為1年,輕微不良信用信息在不良情形消除后取消。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滿后,經企業提出申請,并經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已完成整改的,可予以取消公示。
《征求意見稿》提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立初始信用檔案時,均以70分基礎信用分值記分,按三級信用等級核定。但有五種情形之一的,以50分的基礎信用分記分,按四級信用等級核定。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本著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各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等級實行差異化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時監管力度對照企業的實時信用等級確定。
其中,信用等級為一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列入廣西房地產開發市場主體實時“紅名單”,并給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升級、延續時,開設綠色通道;優先推薦參與廣廈獎、綠色建筑、綠色住宅區、智慧小區等評定以及企業評先評優等激勵舉措。
對信用等級為二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免于對其開展房地產開發日常動態核查等激勵。
根據《征求意見稿》,對信用等級為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一般日常動態核查比例、頻次進行監管;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新開發項目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標準收取,或提供保函等多項監管措施。
對信用等級為四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列入廣西房地產開發市場主體實時“黑名單”,納入重點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監管時間不少于3年。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增加日常動態核查比例、頻次,并限制參與政府投資性項目的代建管理,限制參與政府BT(建設-轉讓)、PPP(公私合營)模式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與運營。不得參與廣廈獎、綠色建筑、綠色住宅區、智慧小區、國家A級性能住宅、康居示范工程項目等評定以及企業評先評優等。